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对外公开招聘1-2名宣传内勤辅警充实交警队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、人岗相适原则,采取面试、体检、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法,择优录取。
二、招聘计划及岗位 宣传内勤(专岗)辅警:1-2人,主要从事永定交警微发布等相关工作。 三、招聘资格及条件 (一)基本资格与条件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热爱交通管理工作,思想品德好,作风正派,无违法、违纪等行为记录; 2.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(1982年9月至2004年9月出生); 3.具有高中(或与高中同等)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的电脑操作、文字和视频编辑工作能力; 4.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; 5.身体健康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(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)和工作能力; 6.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和子女,退役军人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,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以及具有机动车驾驶证、有文字能力、熟悉办公软件的人员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 四、报名程序 1.报名时间:2022年9月19日起至9月23日; 2.报名地点: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宣传中队(交警大队三楼),联系电话:13600997568,危先生;15860115339卢女士; 3.报名方法: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(可电话先咨询),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: 五、资格审查和政审
1.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、违反招聘规定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;
2.报名结束后,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,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;
3.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、笔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、录用时资格终审,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。
六、体检 对面试、资格审查及政审通过的人员组织体检(体检费用自理)。 七、聘用和待遇 1.根据面试、政审、体检的结果,确定聘用人员名单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; 2.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永定区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《聘用合同》; 3.聘用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、工龄工资,绩效工资、五险等,每月待遇3000元以上。 八、其他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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